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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實驗室
效果圖展示:
通用實驗室:樣品室、試劑室、庫房、天平室、高溫室、儀器室、理化室、常規分析室。
專用實驗室:有特定環境要求(如恒溫、恒濕、潔凈、無菌、防振、防輻射、防電磁干擾等)或以精密、大型、特殊實驗裝置為主(如電子顯微鏡、高精度天平、譜儀等)的實驗室。
微生物室分為:生物培養室、準備室、緩沖間、防生物危害實驗室
生物培養室:在人工環境條件下進行生物培養的用房。包括微生物培養、組織培養、細胞培養等用房。要求的環境條件包括溫濕度、光照、空氣、水分、酸堿度等及滅菌消毒等措施。常采用的儀器設備包括搖床、培養箱等。
緩沖間:或過渡間,并可兼作更衣換鞋間。
準備間:某些專用實驗室的配套房間,供實驗人員做實驗前的準備工作。
防生物危害實驗室:也稱為生物安全實驗室。用于從事有害微生物及病毒實驗工作的房間,最重要的環境條件是維持房間的負壓。
研究工作室:
用于科研實驗人員從事理論研究、準備實驗資料、查閱文獻、整理實驗數據、編寫成果報告等的用房。
二、科研實驗室選址
1、實驗室基地應有相應的安全消防保障條件及措施。
2、基地應避開噪聲、振動、電磁干擾和其它污染源,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對科學實驗工作自身產生的上述危害,亦應采取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防止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3、基地與易燃、易爆品生產及儲存區之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規范的規定。
4、基地選擇應滿足建筑用地、實驗用地、綠化用地和環境凈化的需要,并應留有發展用地。
5、基地應滿足科學實驗工作的要求,并應具有水源、能源、信息交換和協作條件,交通方便。
6、 基地選擇必須符合當地城市規劃和環境保護的要求,應節約用地,不占或少占良田。
三、科研實驗室總平面設計
1、總平面設計應符合科學實驗工作的要求,規劃面積指標應按《科研建筑工程規劃面積指標》的規定執行。
2、環境設計應符合當地主管部門的綠化要求,且宜適當提高綠化率。綠化植物品種的選用應有利于凈化空氣、防止污染。
3、各類公用設施管網應綜合布置,并與室外環境設計相結合,做到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方便使用和維護,并留有發展余地。
4、公用設施用房在總平面中的位置應符合節能和環境保護等要求。變配電室、冷凍站等宜設置在對周圍環境干擾最少且靠近使用負荷中心處。當科學實驗工作有隔振要求時,應根據其防振距離要求進行布置,在無法保證防振距離時,應采取必要的隔振措施。
5、使用有放射性、爆炸性、毒害性和污染性物質的獨立建筑物或構筑物,在總平面中的位置應符合有關安全、防護、疏散、環境保護等規定。
6、住宅不宜建在科學實驗區內。當建在同一區域內時,則應相互分隔,另設出入口,并應符合防止污染及干擾的有關規定。
7、各類用房宜集中布置,做到功能分區明確、布局合理、聯系方便、互不干擾,且留有發展余地。
8、總平面設計應合理利用基地的原有地形、地貌、地物、水面和空間以及現有的公用設施等。
9、總平面設計應包括各類用房、室外實驗場地和道路的平面布置及豎向設計、公用設施管網的綜合設計及環境設計等。